人民论坛网6月28日讯 (记者 赵毅)青岛余先生的帕萨特在山东聊城发生交通事故后,上汽大众聊城五州4s店为该车做维修并承诺更换的是原厂配件。回青岛后余先生发现车辆的两个大灯做工粗糙,疑为山寨配件。本网在6月13日以《上汽大众4s店维修配件疑为山寨 中国人寿保险被指合谋》为题予以报道,6月16日人民论坛网记者和车主余先生一同前往上汽大众总部核实,并多次致电上汽大众客服电线,对方均是以“登记车型、购买日期、车主信息、反映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后再联系您”等说辞做记录,之后就始终没回复。
6月18日记者再次致电上汽大众客服4008201111,客服称记者不必到上海总部鉴定,可以就近到上汽大众授权的任一家4s店进行配件鉴定。
之后,记者和车主分别在青岛、江苏等地的多家上汽大众4s店对两个车大灯是否是原装配件做鉴别,而多家4s店均称不能鉴别。
6月20日记者在“江苏宿迁联众4s店”要求鉴定大灯是否是原厂配件时,“江苏宿迁联众4s店”工作人员称,我们只可以拿出原装配件让车主自己做比较,是不是原装配件还需车主自己能通过外观对比判断。
21日,上汽大众聊城4s店负责人致电车主余先生称:“安装的两个大灯的确不是上汽大众的原厂配件,是从其他渠道购进的。并称,上汽大众的4s店有权使用大众进货渠道之外的其他合格产品,上汽大众总部之规定,大众经销商在经营中使用非原装配件,并确保配件来源可追溯,比没有要求一定要使用原厂配件,是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如果上汽大众限制4s店采购,就违反了《反垄断法》。就此说法,本网以致电上汽大众山东区域售后负责人,负责人称汇报上海总部后给予书面回复,截止至发稿前,本网没有接到上汽大众的任何回复。
22日江苏大部分地区降雨,车主余先生发现,刚刚更换二十多天大灯进了水,余先生随后致电上汽大众聊城4s店陈姓负责人,对方称大灯有雾属于正常现象,并用微信发来了属于正常现象的资料说明。
23日余先生致电上汽大众山东负责人,负责人指定在上汽大众青岛润众4s店进行全方位检查,青岛润众4s店技术负责人说。这不是雾,是进了水,车灯是质量上的问题,必须更换。
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红忠认为,车主到4s店维修车辆,一般都是基于对上汽大众品牌的认可和原厂配件的信赖,保险公司在定损理赔上价格上4s店高于一般修理厂,也是基于4s店配件质量和服务的品质;而上汽大众聊城五州4s店,在维修车辆时,谎称更换配件的是上汽大众的原装配件,而在实际上并没用原厂配件,且在事先没有告知车主配件的真正来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汽大众聊城五州4s店已经构成消费欺诈,车主有权对配件质量和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联的费用进行索赔;而上汽大众经销商采购配件时,上汽大众总部应对经商上采购的配件有质量有监督和配件鉴定的义务;上汽大众4s店让车主靠外观自行判断配件的质量,实际上对经销商使用非上汽大众原厂配件的默认,也是对上汽大众品牌不负责任的表现,上汽大众车主以后就没有必要再到上汽大众4s店维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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