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致命武器,即不会对目标造成致命性损伤,又可以使目标丧失抵抗能力或功能的武器。很多人认为,这种武器既然不是致命的,那么也没什么可怕的。然而,近日美国的一份报告却颠覆了这种看法。这份报告说明,因橡胶子弹受伤的每100人中,约有3人因此死亡。其他人群控制武器,比如催泪弹、高压水枪、声波武器和电击,过去几年也曾造成“重大伤害”。
“橡胶子弹是非致命武器(射弹)中比较低端和古老的类型,也是最普通、最常用的。实际上,对橡胶子弹致人死亡的案例和报告早已有之。因其致伤、致残以及死亡概率较高,也有人戏称其为致命性的‘非致命武器’。我们该有正确的认识,任何类型的武器,无论它杀伤力多么小、威力多么低,都会对人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非致命武器也一样,也是有一定致命几率的。”国防科技大学国家安全与军事战略研究中心王群教授表示。
按作用对象,非致命武器可分为反装备和反人员两大类。一般来说,人们经常所说的非致命武器大都是指反人员的。自上世纪70年代橡胶子弹开始较多地使用以来,就一直受到医学专家、人权组织和政府官员的指责。因为,这种所谓的非致命性武器也能“杀人”。
据报道,在与爱尔兰共和军的冲突中,英国政府首次大规模使用橡胶子弹。1970年至1975年间,英军共使用5.5万发橡胶子弹,造成13人死亡(平均4230发就有1人死亡),重伤比例则达到800分之一。而在以色列,从1987年到1993年至少有60人死于橡胶子弹,2000年到2005年间也有15人被橡胶子弹打死。因此,以色列近年来基本弃用了橡胶子弹,开始使用更安全的沙弹。国际维和组织也在2007年出台政策,暂时停用橡胶子弹。特别是2012年10月,韩海警用橡胶弹打死一名中国渔民,更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橡胶子弹应用在各方面的关注。
橡胶子弹通常使用特制枪械发射,其发射速度以及射程都非常有限,正常情况下不会造成致命的贯穿伤,但是在实际使用中,往往会致人重伤甚至死亡,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王群解释道:“橡胶子弹的使用是有一定规则的,比如对人射击时,只能瞄准脖子以下部位,甚至要求瞄准人的下半身。但是在使用中,由于一些特殊情况还有精度较低的原因,如使用者很难镇定自若和准确瞄准,会发生子弹击中人的脸部和颈部的情况。这就非常有可能造成贯穿伤,或者其他致命的伤害。例如,当人的眼睛被橡胶子弹击中就可能会贯穿至脑部,导致死亡。另外,这种伤害与人体的特质性和衣服的薄厚等很多因素也有关。特别是,橡胶子弹也能够正常的使用常规枪械发射,这样的话其杀伤力就很大了。在一些不发达的国家或地区,这样的使用是存在的。”
应该说,橡胶子弹和闪光弹、催泪弹这样的非致命武器都属于比较低端的,其伤害和破坏性不容易控制。因此,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关国家开始做新式或新概念非致命武器的研究。记者看出,慢慢的变多的非致命武器正在试探一个“雷区”——在确保低致命、低危害的前提下,让人极为痛苦,生不如死!
例如,涡流枪可以制造超音速运动的圆锥形空气波,并且具有强大的压力,能将一个约72千克的人体模特击出10米远。当然,这仍然是非致命武器,因为它只能将你击倒,不一定让你死亡。看不见摸不着的激光感应等离子屏障,只有特定的、经过授权的人才能通过,而强行穿越的人则会承受高达1万伏特的电击,同时却不会将其电死,只会让入侵者痛苦得惨叫。而次声波武器会刺进人的大脑,导致神经错乱。再比如,激光致盲武器会导致以下症状:角膜发生凝固水肿、坏死溃疡或穿孔;晶状体变浑浊,甚至被烧焦致残;视网膜受损爆裂;眼底大面积出血;造成皮肤甚至内脏受到损伤或烧焦。
不过,研究人员仍在宣称它们的安全性。就拿美军近年来研制的新式非致命武器——主动拒止系统(ADS)来说,它的研究人员就表示,利用ADS对超过1.1万人进行了武器安全性实验,其中仅有两人因此受到2度烧伤,伤者均已完全康复且尚无并发症。ADS所产生的电磁波从波频到渗透深度都远不及人们所熟悉的微波炉,“这使其安全性大幅度的提升”。
对此,王群指出:“虽然现在各种新概念非致命武器层出不穷,但是它们真正大规模应用还不多,远不及橡胶子弹这种古老的武器廉价方便。目前还不能说橡胶子弹的致命性就更高,因为未来随着这些新概念武器的大规模使用,某些问题才可能逐渐暴露出来。”
“我认为首先一定要规范化使用,只有严格按照非致命武器的使用规范操作,才能将致命性降到最低。其次就是不断进行科技投入,研究更先进和可控的、对人体不会造成永久性或不可逆物理伤害的非致命武器。”王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