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泉州晚报报导,为了寻求影响,四川男人欧某在石狮服装城邻近,三次使用对高楼玻璃打枪,形成恶劣社会影响。今天,石狮法院一审判决,欧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2月间,被告人欧某先后三次在石狮市灵秀镇石狮服装城北D 区楼顶,持朝服装城北C区百宏商业中心四至六楼商户玻璃发射弹珠,致使光辉皮具店、都市风情内衣店、361店玻璃破损,(丢失价值合计人民币 1840元),形成恶劣社会影响。2016年2月22日,公安人员捕获被告人欧某,并扣押前述及钢珠106颗。经判定,前述以紧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具有致伤力,认定为。
石狮法院以为,被告人欧某屡次恣意毁损公私资产,损坏社会秩序,形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