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11月8日消息(记者白刁尹)11月7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发布了2023年度重庆成都两市汽车4S店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本次调查的最终结果显示,2023年度重庆成都两市汽车4S店服务综合满意度得分为80.63分,相较2022年度重庆成都两市汽车4S店服务综合满意度得分提高了0.53分。
本次调查对象为重庆、成都两市的部分汽车品牌4S店,包含22个传统汽车品牌和5个新业态服务4S店(相较去年调查增加了2个德系品牌,4个新业态服务4S店)。
与2022年调查的最终结果相比,销售现场环境、销售人员服务、零配件品类、修东西的人服务、4S店回访等指标满意度得分提升较为明显,整车销售费用、购车合同条款、零配件价格、维修保养收费等4项指标满意度得分均显而易见地下降。 同时,根据花了钱的人汽车“新三包”规定的认知情况调查的最终结果可看出,汽车“新三包”规定在汽车消费者中知晓率相较去年调查(74%)有所提高,后期仍须加大普法力度。
一、部分4S店存在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现象。大多数表现在:新能源汽车都会存在宣传续航能力与实际续航能力不符问题。消费者反馈部分4S店在宣传中声称汽车具有智能泊车、无人驾驶等新功能,但购买车辆后发现并无相关功能、配置或功能尚未上线S店在汽车销售中存在隐性收费情况。大多数表现在强制车险,加价提车等。
三、4S店对购车合同解释不到位,花了钱的人购车合同条款普遍不重视。12.02%的消费的人在签订合同时不会仔细阅读合同条款,15.35%的消费的人在合同之外有口头约定等另行约定条款的情况。消费者普遍不了解“定金”“订金”的区别,部分4S店也不会强调“Ding”金的区别以及可能面临的结果。
四、部分4S店存在“霸王条款”。36.74%的消费者遇到过4S店在合同中规定自身单方面拥有解释权、修改权、终止权等权利的情况,34.45%的消费者遇到过4S店不允许消费者退换货的情况,21.50%的消费者遇到过4S店违反约定的情况。此外,当消费者发现合同有问题后,48.23%的消费者表示提出了合同问题但被告知不能修改。
五、原厂配件价格高且没有明码标价现象多。主体问题有:无法时刻监督维修保养过程,收到的维修清单上面往往只有编码,无法辨别是否使用了原厂配件;部分4S店原厂配件价格过高且对零配件没有明码标价,或对单个零配件随意定价;个别4S店不单独列出各维修项目的具体费用,消费者只能看到所有维修项目汇总后的“优惠价”。
六、零配件质量不过关。主体问题有:以旧充新、以国产配件充当进口配件、以副厂配件充当正厂配件的现象时有发生,常常会出现二次或多次返修状况。
八、维修保养人员服务意识有待提升。消费者反映维修保养人员态度不佳,例如,主要体现在:维修保养人员缺乏耐心,不愿意听取消费者的问题和需求,只提供含含糊糊、不够详细的解答,个别维修保养人员甚至存在不搭理消费者的情况等。
九、在信息反馈服务方面,消费者反馈最多的问题是汽车4S店投诉渠道不通畅。主要体现在:投诉电话长期处在占线状态或无人接听;投诉电话不清晰,消费者无法搜到特定4S店的投诉电线S店协商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