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科技7月25日讯(记者 叶小源)据信誉我国官网信息数据显现,近来,台铃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背产品质量法等法规,被无锡市锡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65万元。
违法事实为,当事人出产的日期为“2021-08-27”,型号为“TDT5206Z”台铃牌电瓶车在抽检中整车质量项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设备项目不合格;当事人出售的出产日期为“2021-10”,型号为“60V3A”的电动车充电器机械强度不合格;当事人出产的出产日期为“2021-09-13”,型号为“TDT5193Z”的电瓶车车速限值、整车质量、尺度限值、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项目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条《江苏省惩治出产出售冒充伪劣商品行为法令》第十九条第一款《江苏省惩治出产出售冒充伪劣商品行为法令》第二十五条,无锡市锡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并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没收不合法资产。
天眼查多个方面数据显现,台铃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 江苏深铃鸿伟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4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木钳,公司经营规模包含电动摩托车、电瓶车、助力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及其零部件的研制、制作、加工、出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