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芹洋半岛滨江湿地公园有人用类似弹弓的工具射杀正在产卵的鱼,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制止。”近日,市民曾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名男子在梅江河边用此工具捕鱼,不仅残忍,还很危险。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鱼镖属于非管制工具,但是在禁渔期捕鱼涉嫌违法。
市民曾先生介绍,3月2日上午8点多,他跟往常一样到梅城芹洋半岛滨江湿地公园散步,他看到3名男子在梅江河边用弹弓射鱼,弹弓发射出的鱼镖轻松穿过大鱼身体,因为鱼镖上有线,男子射中后可以把鱼拉回,然后这些鱼就被装在事先放在河边的鱼网里。
“我观察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我估算他们捕获了超200斤的江鱼。”曾先生和记者说,3名射鱼男子用了4副鱼网才把捕获的鱼装完,并用摩托车载走。
3月3日上午,记者跟随曾先生来到了之前三名男子射鱼的地方,在现场并未发现有人射鱼。但记者看到,江边草地已被人踩踏出一条小路,路边还放着不少废弃的鱼网,好些江鱼在水浮莲下方翻腾,水浮莲上附着有不少鱼卵。“现在是梅江禁渔期,也是江鱼产卵繁殖期,他们射杀的几乎都是在水浮莲下方产卵的大鲤鱼,这种射鱼的不文明行为非常残忍,还严重破坏了我们梅江的生态环境。”市民曾先生说道。
据了解,今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是我市禁渔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梅州辖区韩江、梅江干支流水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记者向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和梅江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反映了该情况,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会对市民反映的梅江射杀江鱼的情况做调查,若发现该行为涉及嫌疑违反法律,公安机关将会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金山街道则表示会对重点河段加强巡查力度,在巡查过程中若发现市民存在射鱼等不文明行为会没收工具,及时制止并劝离。
记者走访梅城多家渔具用品店,并未发现有类似弹弓的射鱼器出售。“之前有极少数店铺会卖带鱼镖的射鱼器,但后来发现这装备使用比较危险,如果不小心伤人,店铺承担不起责任。”一渔具用品店店主表示,现在网购很方便,这类射鱼器很容易在网上买到。
记者在多个电子商务平台对“射鱼神器”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有不少店铺在售卖发射鱼镖的射鱼器,价格从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由渔轮、弹弓、护手等装备组成射鱼器,可以发射多种不一样的鱼镖。有店铺为吸引客户,还利用直播给自家产品“带货”。一商家客服表示,射鱼神器可以射杀十几斤的大鱼,有鱼镖的射鱼器不算违禁管制器具,可以完全放心使用。
公安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市面上的射鱼器由弹弓和鱼镖等物件组成,按照目前相关法规,它不属于管制器具。但因为鱼镖尖锐锋利,存在一定危险性,近年来,射鱼器不正确使用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建议市民不要购买该类型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广东立政律师事务所主任、梅州日报社法律顾问曾浩然律师表示,市民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使用射鱼器捕鱼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办法来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允许超出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