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哐当……脚镣的撞击声由远及近,于文萍扭头望向窗外,“消失”一天的郑宇哲终于到了家门口。只是,与他同行的还有4名干警。 一天前,“淘宝店主”郑宇哲在邮寄4把火柴枪时被警方控制。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的一份《逮捕通知书》显示,2017年7月12日,郑宇哲因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被刑拘。 14天后,在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编号为“沪公物鉴(检)痕字〔2017〕183号”的《检验报告》中,郑宇哲的火柴枪被认定为以火药发射为动力的。 随后,郑宇哲因涉嫌非法制造、罪被批捕。近日,该案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目前仍未宣判。 退休前,于文萍和丈夫同是陕西咸阳某军工厂工程师,常年从事机械设计方面的工作。 于文萍认为,是家庭环境培养了儿子的爱好。在郑宇哲的房间内,红星新闻记者看到,二十余个坦克及战斗机模型陈列在一个两层高的玻璃箱内,“他从小就喜欢捣鼓这么多东西。还有好几把玩具枪,但在他被捕后,都扔了,怕惹事。” 2005年6月,高考结束,郑宇哲的成绩并不理想。在同事的建议下,于文萍夫妇将儿子送往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子技术大学求学。留俄8年,郑宇哲成了这所俄罗斯老牌名校计算机辅助设计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回国后,郑宇哲曾在西安某机械制造公司从事设计工作。 2014年下半年,郑宇哲成了兼职的创业者,火柴枪成了他的创业首选,“网上买卖的人多,有市场。” 不久,郑宇哲索性将工作辞掉,开始全职创业。两三个月时间里,他反复调试,一款四孔火柴枪问世。这款火柴枪全长110mm,枪管长53mm,每孔口径3.7mm,共有4孔。工作原理是,将火柴插入枪管,扣动扳机,撞锤撞击火柴头后,发出炸响,同时将火柴杆推出。转动枪管,可打响下一支火柴。 2014年的年底,郑宇哲的淘宝店“机械迷城2013”正式开张。但一开始,这款售价380元的火柴枪无人问津。一周后,买家才陆续出现。郑宇哲的妻子告诉红星新闻,上架两年多,共卖出约1100把。按照郑宇哲的计划,除雾霾的产品也将尽快推出。但是,他栽在了自己的第一款产品上。 ▲郑宇哲淘宝店上的火柴枪外观,郑宇哲卖火柴枪时会赠送一盒火柴 图片来自:红星新闻 一支尚未改装完成的仿线时,像往常一样,郑宇哲开车去1.7公里外的中通快递发货。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记录,警方是在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民俗文化村内的中通快递门口将郑宇哲抓获,“同时,查获枪管4件、握把10件及加工工具等物。” 而此时,于文萍在50公里外的武功县与丈夫同在工厂内。她回忆,当晚11点过,儿媳打来电线点,于文萍摸黑返回咸阳,“当时,不知道啥事,以为是交通事故,就去周围的派出所、交警大队挨个去问。结果,都说没抓人。”后来,于文萍才知道是火柴枪惹事了。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的这份《起诉书》显示,另一案件是郑宇哲被捕的导火索。在这起案件中,涉案人郭某于2017年4月27日被查获4支仿真手枪,其中一支尚未改装完成,即是从郑宇哲处购买。通过郭某,警方这才追查到这支枪的源头。 回到家中后,于文萍如坐针毡。终于,儿子的电话打入,“他说,等会儿回家,让姥姥避一下。”不久,脚镣的咣当声从院外传来,于文萍从客厅的窗户扭头看到了儿子。 进入郑家后,干警粗略地介绍了案情,郑宇哲宽慰母亲,“我的火柴枪被人改装了。妈,你放心,我没改过。” 在咸阳家中,于文萍拿出同款火柴枪的样品,指着4个火柴孔中的一个,告诉红星新闻,“内壁距离外壁最窄处只有0.5毫米,4个孔均匀分布,没有改装的空间,一改装就会破壁。插火柴头的孔直径仅3.7毫米,里面的孔更小,只有2.7毫米,所有的子弹都装不进去。”她说,郑宇哲之所以这么设计,就是怕有人改装。 干警将郑宇哲的一部电脑硬盘及两部手机搜走,留下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的地址后,带着郑宇哲离去。2017年7月12日,郑宇哲被带回上海。 郑宇哲被捕后,他的爷爷奶奶被父母送回老家,至今仍不知晓他被捕的消息。郑的妻子在咸阳一所民办高校任教,丈夫被捕,她说,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 而他的姥姥、90岁的关佩玉数日后才了解这一个消息。身体本还硬朗的老人在听到外孙被抓后,很快病倒。在医院医治2个月后,眼看快过年了,于文萍将母亲从医院接回,自己侍候。 于文萍回忆,为儿子的事情,半年时间里,她在咸阳和上海之间往返了二十多趟。第二次去上海时,终于见到办案民警,“他说,改装的事与郑宇哲无关。已经把郑宇哲的4把火柴枪送去鉴定,如果是枪,问题就大了。” 2017年7月26日,经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郑宇哲的4把火柴枪均被认定为以火药发射为动力的。很快,郑宇哲被批捕。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遂提起公诉,一份编号为“沪宝检诉(2017)2072号”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始,被告人郑宇哲为牟利自行设计、制造,并在其经营的淘宝网店‘机械迷城2013’,以每把人民币380元进行贩卖,其中郭某(已判刑)于2017年4月中旬从该网店购买了一把以火药发射为动力异常击发的仿真手枪。”郑宇哲被抓获后,警方查获枪管4件、握把10件。“经鉴定,上述拼装后的四支均是以火药发射为动力的,可以击发并具有致伤力……本院认为,被告人郑宇哲非法制造、买卖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非军用4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制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12月21日,这一案件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于文萍夫妇前往旁听。当日,法院并未宣判。 一个偶然的机会,于文萍得知,在黑龙江齐齐哈尔火柴枪案中,当事人李占霄同因涉嫌“非法买卖、制造”被羁押,但经代理律师王贵祥辩护,公诉机关以不起诉决定书结案。 最终,王贵祥接下了郑宇哲的案子,并全程参与了该案辩护。1月10日下午,王贵祥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王贵祥认为,郑宇哲涉案的火柴枪不是刑法意义上的,“郑宇哲制售的火柴枪没有枪膛,口径只有3.7mm,不能发射任何制式或非制式枪弹。”同时,他说,郑宇哲案实因郭某涉枪案引起,是因为上海警方查获了郭某从郑宇哲处购买的尚未改装完成的火柴枪,才牵出郑宇哲火柴枪一案。经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郭某从郑宇哲处购买的同款火柴枪,被认定不能正常击发。但同样是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在鉴定郑宇哲涉案的4把火柴枪时,均被鉴定为。 于文萍向红星新闻提供了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这两份《检验报告》,编号分别为沪公物鉴(检)痕字〔2017〕97号、沪公物鉴(检)痕字〔2017〕183号。其中,后者是对郑宇哲4把火柴枪的鉴别判定的结果。 第一份《检验报告》显示,其中一个检材(尚未改装完成的火柴枪)即是郭某从郑宇哲处购买,“是上海市闵行区繁兴路300弄xx号xx室 郭某,通过淘宝电商售卖平台,在郑宇哲网上店铺‘机械迷城2013’购买。后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在其家中查获并送检的。”鉴定结果为,“以火药发射为动力,不能正常击发。” 在第二份《检验报告》中,郑宇哲被搜获的4把火柴枪均被认定为以火药发射为动力的,可以击发并具有致伤力。 不过,红星新闻对比两份《检验报告》发现,在第一份报告中,这款火柴枪“全枪长114mm,枪管长42mm,枪管口径为3.7mm” 。而第二份报告中,从郑宇哲处搜获的4支火柴枪,均是“全枪长为110mm,枪管长为53mm,枪管口径为3.7mm”。 庭审前,王贵祥曾递交《关于请求当庭比对物证的申请书》,希望当庭比对两款火柴枪是否相同,“但被驳回了。”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证实,两份《检验报告》属实。但对于郑宇哲家属及辩护律师提出的,为何同款火柴枪为何出现不同鉴别判定的结果的疑问,这位工作人员称,“我们依据是合法的《检验报告》。”同时,她透露,“具体宣判时间还要等审判长的指令。”稍后,红星新闻拨通了该案办案民警的电话,对方婉拒了采访。 红星新闻注意到,目前,国内认定的依据是2010年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性能鉴别判定工作规定》,其中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按照《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不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 枪口比动能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一律是。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曾举例称,这就是近距离(10厘米到20厘米)射击一个人的眼珠,能够打伤眼珠的一个标准;如果近距离打扒了毛的兔子的皮肤,只能导致兔子的皮肤有红点,不能打破皮肤。类似的鉴定标准,中国香港是7.077焦耳/平方厘米,中国台湾是20焦耳/平方厘米,俄罗斯是19焦耳/平方厘米,美国是21焦耳/平方厘米。2008年以前,我国内地的非制式鉴定标准是16焦耳/平方厘米,后调整为现在的1.8焦耳/平方厘米,不到原来标准的九分之一。 据央广网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2017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天津财经大学教授侯欣曾递交了一份名为《关于提高认定标准的建议》的提案。其中,侯欣援引了新华社报道的来自公安部的一组数据:2011年至2015年,全国共破获非法制造贩卖、仿线万余名”。侯欣建议,为避免刑事打击面过度扩大,认定标准宜回归2001年的16焦耳每平方厘米;另应依杀伤力大小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目前,红星新闻在某电子商务平台输入“火柴枪”“”等关键词,各式各样的产品仍在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