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14岁,又是枪击,又是生命逝去。死者,也是14岁。近期的“14岁”,既是一个争议群体,也是一个敏感词汇。管制,刻不容缓:只要民间过于自由泛滥,那么突发的命案就是定时炸弹。遭遇与否,全凭运气。
泰国再现枪击案!14岁男生偷走退休外公将朋友射杀2023年10月10日,泰国董里府延达考县警方接到报案,称当地某居民区发生一起命案,14岁男孩遭枪击身亡。随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
据了解,事发地为2层民房,1楼为售卖日用品的杂货店,地面有从楼上滴下来的血迹。
警方在2楼发现了1个单肩包,里面装有1把,内有1发子弹,还在一旁发现1个弹头,遂全部被收集留作调查。此外,警方还发现周围墙壁有射击痕迹,以及阳台上有擦拭过血迹的毛巾。
至于死者,在警方抵达前已被救援人员送至医院,初步得知为14岁的A某,当地某校初二学生,左胸处中枪而死。凶手为其朋友,年龄及年级相同。据辖区警局局长透露,事发前共有4人相约在上述房子2楼聊天玩耍,年龄几乎相同且互相认识。
肇事学生的,是从其外公处偷窃而来。经调查得知,其外公是退休警察,3个月前肇事学生与家人前往博他伦府外公家走亲戚,期间他偷偷将外公的拿走藏起来,并带回家中。发现丢失后,其外公也在该府进行了上报。然而,一切为时已晚。
事发时,肇事学生拿出来玩耍,不慎走火射中其中1人,其余几人立即拨打1699联系救援人员,并谎称是被鞭炮炸伤,但中枪学生在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警方追踪到仍处于惊吓中的3人并做出详细的调查,肇事者才承认走火,双方在此之前并无任何矛盾恩怨,且正是由于害怕才用毛巾擦拭血迹。目前,肇事学生已被警方按照相关罪名带至董里府少管所,后续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下一步处理。警方对“走火一事”保持怀疑态度,一切将以证据核查为主。而此事也在泰国社会化媒体引发热议,不少泰国网友纷纷发出疑问,称不知是该名警察退休未归还还是自身购买后持有;但无论如何都应该谨慎存放,不能让小孩轻易接触到。
内政部计划出台8项短期及5项长期关于管制的法规,这中间还包括禁止发放新的进口、销售及携带的许可证。
·对射击场实行新的年龄限制,即20岁以下人士在不持有许可证或是国家运动员的情况下,不可以使用射击场;使用者不得将弹壳带出射击场,且只可以使用已登记的。禁止借贷;
·福利计划不会扩展到普通大众,仅限于官员。每名官员可携带一支枪,且禁止转让,若拥有该支枪的政府官员去世,枪将传给其继承人;
·改装“”的定义,排除空弹枪、BB枪和其他可以改装为使用真弹的;
·有意购买空弹枪、BB枪和其他可以改装成使用真弹的的个人,一定要提交申请并进行注册;
·全泰已持有人及可能新增的持有人需根据注册流程,携带前往参加射击测试以收集信息;
从“改装枪”和“心理健康证明”等字眼显而易见,泰国内阁政府制定的“管制令”,完全为“暹罗百丽宫14岁少年”量身定制。但对比今日此案,新出台的政策就算偏向于只有公职人员才能持枪,但也没能防得住“少年偷枪,走火杀人”。这案发概率小吗,不小了。10月3日,10月11日,两个“14岁”因为管理松散而开枪杀人,他们身边的幸存者还活着,多半已经归类为“运气成分”。何况,法律规定只有泰国官员能持枪也并不能立即修补这一漏洞——查达,泰国内政部副部长,仅一人就持有23把。泰国民众个人持有超1,030万支(泰国总人口近7000万),其中未登记的“非法”达400万支。而这些,也仅仅是能统计的范畴,还有非常多黑作坊、黑没有被发现。
而在近年的打击中,泰国警方的执法态度都是抓大放小——放过小鱼小虾,只打出头鸟。但民间的“出头鸟”军火库都尚且如此,那其余“藏匿处”自然更是“魔鬼高一丈”。下图,一位“爱好者”被警方逮捕,他说:“他只是爱炫耀他收藏的,但是比他规模更大的,全泰比比皆是。”然而,最根本的问题,并不是谁枪多谁枪少。只要是民间的处于失控状态,那么生命的守护,也处于失控状态。“措手不及,漏洞百出”,这两个词,能完全概括泰国的使用现状。
最严重的问题是,泰国当前的“禁枪令”,没再次出现对应的惩罚措施,只是提及了粗略的“行为禁区”。
这将导致泰国民众只是知道哪些持枪行为违法,而并不知道违法后惩罚能有多重。
反之,如果泰国新规颁布:非法持枪者5-10年有期徒刑,罚款150万泰铢,具备家庭连带责任,凡举报者,奖励5-20万泰铢。
虽然,泰国出台政策:精神病人及心理不正常者,无权练习射击,也无权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