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洁球设备加盟陷困境 产品“永远无法合格” 三名加盟商各讨回近两万元“押金” 本来没抱太大希望,没想到警方一天“处理问题” 前天下午,来自湖北宜昌的荣女士以及湖南怀化的沈先生一起到武汉市东西
前天下午,来自湖北宜昌的荣女士以及湖南怀化的沈先生一起到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经侦大队民警手中。
几个月前,荣女士以及另外四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商户与武汉九通远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成为该公司清洁球设备的加盟商。在分别交纳了19800元设备“押金”后,加盟商们各自回家进行清洁球生产,但始终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产品无法被公司回购。
深陷困境的加盟商们来到武汉,希望公司退还设备押金却遭到拒绝,所幸有警方帮助。
荣女士是地地道道的东北人,退休后来到宜昌,与现任丈夫一起养老。由于一时闲不下来, 她一直都在找机会进行投资。
今年9月初,她看到一则清洁球设备的加盟广告,上面的一系列宣传让她十分动心。“广告里说无论年龄多大,有无文化均可学会。”荣女士说,经过一番合计,她决定亲自到武汉来看看。
9月6日,荣女士来到位于东西湖区的九通远大公司,现场查看了设备。“公司的教练机都是事先调试好的,运行了几分钟未曾发现任何故障。”在技术员给她做了十几分钟的简单培训后,荣女士很快掌握了基本操作的过程。当天,她与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荣女士按照生产通知单按时按质量累计交纳公司所定的3吨产品后,公司一次性全额返还19800元设备押金,设备归荣女士所有,后续每次交纳产品按7%给予返利。
荣女士在宜昌市夷陵区以每月2600元的价格租了一个门面,还雇佣了两名工人。然而,设备到达后,她发现始终不太好用。
“公司当时说8小时能生产1万个清洁球,但实际上最多只能生产500个。”最令荣女士生气的是,她先后12次将所生产的清洁球发往公司检验,均被告知不合格。
基于这一理由,厂家拒绝回购其所生产的产品。而按照合同约定,如果无法按时按质量完成3吨的任务,荣女士没办法拿到那19800元押金。
由于设备运行不理想,荣女士10月10日花费两千余元,雇车将设备运到公司,希望技术人员可以有效的进行调试。巧的是,他在公司门口碰到了沈先生等4位加盟商,他们当时正要求公司退还押金。沈先生说,他们四人的遭遇大致相同,也是产品始终不合格,后来大家就赶过来,并找来工商部门进行调解,不过效果不理想。为了生产清洁球,沈先生还花费18000元租了门面,他手中至今仍保留着房东给的收据。
当时荣女士并未想到退款,她在公司调试完设备重新再回到宜昌,但情况并无任何改变,产品还是不合格。一气之下,她也加入了维权队伍中。今年10月29日,在多方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她与沈先生等5人来到东西湖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将一份报案材料递交了上去。
“第二天下午,我们就接到通知,让我们去拿钱。”荣女士说,大家本来也没有抱太大希望,没想到只用了一天时间问题就解决了。
为防止节外生枝,办案民警要求,公司将5个人近10万元的押金交到经侦大队,五人的设备也分别快递至警方指定地点,到货后双方现场查看,没有异议就签订合同终止协议。
10月30日,荣女士等3人成功拿回这笔押金并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另外两人的设备今天才能寄到武汉。
前天下午,武汉晚报记者来到东西湖区公安分局,负责办理此事的经侦大队负责人周队长表示,按照正常程序,这种因加盟引发的合同纠纷,警方是可以不管的,但考虑到这几位当事人的处境,警方只可以通过调解手段,尽量帮他们挽回损失。
据周队长透露,早在2012年,武汉警方就对全市的加盟行业进行过一次大的行动,当时拘留了几十人,但最后检察机关并未批捕,从那以后,类似案件就没有立案过。
究其原因,周队长认为,这些加盟合同其实都在打法律擦边球,由专业法律人士提前做了手脚,合同条款对加盟商不利。受害人以合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往往因合同原因无法认定为“非法占有”。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只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但因为受害者多数为外地人,考虑到时效、距离以及相关联的费用的原因,最后他们大多选择了主动放弃。
周队长和记者说,这次之所以能够成功调解,是因为他们按照正规程序前往此公司进行调查,并对法人代表进行询问,这些人心虚,对公安机关比较惧怕,很快就达成了一致,合理合法地将事情解决了。
周队长还透露,为避免外地人被骗,他们曾派协警坐在一个企业门口,对投入资产的人进行劝离。
警方提醒广大投资者,在选择行业加盟时,一定要事先到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工商部门查询相关情况,不要盲目投资。